| 索引號: | 01420686X/2020-00388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崇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崇川政辦發〔2019〕36號 | ||
| 成文日期: | 2019-10-11 | 發布日期: | 2019-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崇川區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及實施細則的通知 | ||||
| 索引號: | 01420686X/2020-00388 |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崇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崇川政辦發〔2019〕36號 |
| 成文日期: | 2019-10-11 |
| 發布日期: | 2019-10-1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崇川區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及實施細則的通知 |
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觀音山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區各直屬單位:
《崇川區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及實施細則已經于2019年7月29日區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對南通“一個龍頭、三個先鋒”的戰略定位,現就進一步推進崇川區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實現崇川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改造
(一)鼓勵重大項目投資。對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需要重點扶持的特別重大的產業項目、重點企業的引進和培育等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設備投入補貼。針對崇川區屬企業設備技改投入實行政府補貼,對企業購置生產設備,申報時設備投入金額(不含稅)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且申報企業年度畝均產出低于5萬元/畝的,給予購置設備總額(不含稅)5%的補貼;申報企業屬于當年度納稅前10強工業企業的(以財政反饋數據為準),給予購置設備總額(不含稅)6%的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二、鼓勵企業提速擴規模
(三)鼓勵企業提速度。對年應稅銷售5000萬元以上且當年應稅銷售增幅與效益同步增長的企業,按照應稅銷售凈增量的比例給予獎勵。增幅超過10%且當年企業銷售稅負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于4%的,按應稅銷售凈增量的1‰給予獎勵的企業;增幅超過15%且當年企業銷售稅負率不低于4%的,按應稅銷售凈增量的1.5‰給予獎勵。
(四)鼓勵企業擴規模。對當年新進規模以上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億元之后,每提升50億元,獎勵50萬元。
三、鼓勵企業提質增效率
(五)鼓勵企業提質量。上年度畝均稅收4萬元以下(不含),通過績效提升舉措,當年畝均稅收達到5萬元以上(含)的企業,獎勵5萬元;當年畝均稅收4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不含)的企業,通過績效提升舉措,當年畝均稅收增幅超過10%和20%的,分別獎勵5萬元和10萬元。
(六)鼓勵企業增效率。當年畝均稅收首次超過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畝均稅收超過100萬元之后,每提升50萬元,獎勵20萬元。
四、鼓勵企業綠色發展
(七)對全區所有工業、非工業企業實施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低碳發展、節能循環經濟類項目按照實際設備投入額的10%進行獎勵。
五、鼓勵企業兩化深度融合
(八)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獎勵8萬元;對新認定的市工業互聯網(互聯網+制造業)融合創新試點示范企業獎勵10萬元;支持企業信息化項目。
六、鼓勵企業創新促轉型
(九)對新認定的市級首臺(套)重大裝備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對通過南通市企業信用管理貫標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貫標企業中當年度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師證書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獎勵到企業,由企業發放給個人。
本意見政策獎勵金額以企業上繳該年度稅收歸屬區級財政收入為上限。
七、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制定有關實施細則,下發各街道、崇川經濟開發區、觀音新城及各部門施行。對于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上報。
附件:
關于印發《〈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附件:
關于印發《〈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觀音山新城管委會:
根據區政府《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崇川政發〔2019〕號)精神,現將《〈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1.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工業技術改造投入項目)實施細則
2.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實施細則
3.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實施細則
4.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綠色發展類項目)實施細則
5.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兩化深度融合項目)實施細則
6.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實施細則
2019年月日
附件1: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工業技術改造投入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促進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扎實建設“強富美高”新崇川,進一步推進崇川區工業轉型升級,實現崇川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區政府《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崇川政辦發〔2019〕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補助標準
第二條鼓勵重大項目投資
對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需要重點扶持的特別重大的產業項目、重點企業的引進和培育等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三條設備投入補貼
針對崇川轄區內注冊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設備技改投入實行政府補貼。對企業購置生產設備給予購置設備總額(不含稅)5%的補貼。申報企業屬于當年度納稅前10強工業企業的(以財政反饋數據為準),補貼比例上浮一個百分點,即給予購置設備總額(不含稅)6%的補貼。
(一)企業未申報補貼的設備投入金額(不含稅)可以滾動到下一年度合并申報補貼,但統計周期不超過兩年,且申報設備投入金額(不含稅)須每年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企業申報補貼的設備在統計周期內必須完成發票開具且到場安裝完畢。
(二)工業設備技改項目為經區行政審批局備案的項目,并納入當年統計數據庫。設備以項目備案文件為準,主要指企業直接用于生產的設備,不包括辦公用品、環保、安全等非生產性設備投入。
(三)單個項目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以企業上繳該年度稅收歸屬區級財政收入為上限。
(四)企業申報設備已享受過省、市、區補貼的,不再予以補貼(區億元項目獎勵除外)。
(五)申報企業發生了環保、安全事故處罰的,當年不得享受補貼(當年設備投資不得享受補貼,亦不得與下一年度合并申報)。
(六)申報企業年度畝均產出低于5萬元/畝的,當年不得享受補貼(當年設備投資不得享受補貼)。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核及下達撥付資金
第四條項目申報
每年年初,開展上一年度項目投入補貼的申報工作。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向企業所在地街道申報,提交申請材料。企業申請設備投入補貼資金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崇川區工業轉型升級獎補資金申請表(見附表1);
(二)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三)項目核準(備案)批文及技術設備清單(可在江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查詢);
(四)項目實施清單,設備購買合同和發票;
(五)信用承諾書。企業要對自身的誠信狀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違約責任出具書面承諾;
(六)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企業要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和誠實守信原則提供申報材料,所有復印材料一律加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第五條初審
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負責受理所屬區域企業的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主要審查以下幾項:①項目審批手續是否齊全。②組織人員進行項目現場實地查看,清點設備,并在單價10萬元以上設備銘牌上方位置,敲上設備進場時間(×年×月)鋼印。③單價10萬元以上設備拍照留存。④在“崇川區工業轉型升級獎補資金申請表”(見附表1)上加蓋單位公章。⑤在“崇川區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現場審核確認表”(見附表2)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審核樣內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后,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聯合行文分別上報區發改委、財政局。
第六條審核
區發改委受理申報材料后,會同區財政、統計等部門對申報企業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委托第三方審計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審計費用納入財政資金專項支出。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初步確定項目的補助單位及金額。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后(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請區政府批準。
第七條資金下達
區發改委根據區政府的批復,向區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區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發改委。區發改委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企業所屬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按照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企業。
項目資金撥付時,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和項目企業簽訂協議書,確保單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設外,不遷出崇川區或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稅收至崇川區外,否則一律收回補助金額。
第四章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第八條撥付監管
由企業所在地街道根據撥付資金計劃,按規定撥付資金至企業,并做好補貼資金的使用監管。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管委會做好企業工業轉型升級獎補資金申報資料存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本轄區內企業獎補資金的申報、初審、撥付等工作,確保資金安全、及時、準確發放。
第十條工業技術改造獎補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設備購買獎補資金等行為,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附表1:崇川區工業技術改造獎補資金申請表
附表2:崇川區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現場審核確認表
附表1:
崇川區工業技術改造獎補資金申請表
(申報企業填寫)
(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企業屬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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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性質:□國有□民營□外資□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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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
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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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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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投資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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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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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證號和備案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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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開始日期* |
投資結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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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補資金前一年主營收入 |
申請獎補資金當年主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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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補資金前一年企業利潤 |
申請獎補資金當年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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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增值稅 |
營業稅 |
所得稅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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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前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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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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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計劃總投資* |
計劃設備投資* |
統計入庫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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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際總投資* |
實際完成設備投資* |
統計入庫完成技改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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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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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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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技改投資方向指增資擴產、設備更新、智能化改造等。加“*”表示可以填寫多個項目,涉及多個項目可另附頁說明相關情況。
附表2:
崇川區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現場審核確認表 審核時間: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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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企業名稱: |
申報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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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時間: |
項目開工時間: |
預計竣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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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核準)內設備情況 |
已進場設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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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設備名稱 |
型號 |
單價(萬元) |
臺(套)數 |
設備名稱 |
型號 |
單價(萬元) |
臺(套)數 |
進場日期 |
設備所在車間名稱 |
設備制造商 |
|
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 |
審核人員簽字:單位蓋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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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有關部門審核意見 |
區發改委: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蓋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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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局: 審核人員簽字:單位蓋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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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申報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實、有效,且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內無違法和失信行為。如違反上述承諾,將退回獎勵所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簽章)
年月日
附件2: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崇川區企業發展,增強企業發展后勁,根據區政府《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崇川政辦發〔2019〕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補助標準
第二條支持范圍
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為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原則上與市級及以上相關政策不重復享受。
第三條申請條件
(一)在我區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二)上年度有稅收貢獻;
(三)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
第四條補助標準
1、鼓勵企業提速度:年應稅銷售5000萬元以上、增幅超過10%且當年企業銷售稅負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于4%的,按應稅銷售凈增量的1‰給予獎勵的企業。年應稅銷售5000萬元以上、增幅超過15%且當年企業銷售稅負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于4%的,按應稅銷售凈增量的1.5‰給予獎勵。
上述政策獎勵不超過企業當年繳納稅收歸屬區級財政收入且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稅負率2.5~4%的按比例折算獎勵。
2、鼓勵企業擴規模:對當年新進規模以上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億元之后,每提升50億元,獎勵50萬元。
3、產值、主營業務收入以區統計局提供數據為準。企業應稅銷售收入以市工信局、稅務局反饋數據為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以區財政局數據為準。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核及下達撥付資金
第五條申報材料
1、崇川區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
4、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企業必須恪守誠信,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所有復印材料一律加蓋單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諾書。以上材料須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由所在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后報送區發改委。
第六條初審
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負責受理所屬區域企業的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在“崇川區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表)“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欄內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區發改委。
第七條審核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崇川區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表)區級部門審核欄中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八條資金撥付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初步確定項目的補助單位及金額。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后(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請區政府批準。區發改委根據區政府的批復,向區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區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發改委。區發改委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所屬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按照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項目資金撥付時,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和項目單位簽訂協議書,確保單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設外,不遷出崇川區或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稅收至崇川區外,否則一律收回補助金額。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九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對獲得補助資金的企業(項目)進行跟蹤管理,依據規定使用資金。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實施細則由區發改委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情況變化,由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組織修訂。
第十一條崇川發改發〔2014〕12號《關于印發崇川區工業經濟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在本細則實施之日同時廢止。
附表1:崇川區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資金申請表
附表1:
崇川區企業提速擴規模項目資金申請表
填報時間:年月日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蓋章)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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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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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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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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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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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產值 |
主營業務收入 |
應稅銷售收入 |
增值稅、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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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績 |
增長% |
實績 |
增長% |
實績 |
增長% |
實績 |
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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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獎勵事項 |
申報獎勵金額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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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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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發改委意見: (公章) 年月日 |
區財政局意見: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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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申報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實、有效,且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內無違法和失信行為。如違反上述承諾,將退回獎勵所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簽章)
年月日
附件3: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畝產論英雄”導向,加快工業用地再利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提質增效,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區政府《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崇川政辦發〔2019〕號)精神,制定本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補助標準
第二條支持范圍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激勵崇川區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綜合評價庫中,通過開拓市場、技術升級等舉措提升企業生產效益的企業。原則上與市級及以上相關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
第三條申請條件
(一)在我區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二)上年度有稅收貢獻;
(三)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無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
(四)已列入崇川區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綜合評價庫。
第四條補助標準
1、上年度畝均稅收4萬元以下(不含),通過績效提升舉措,當年畝均稅收達到5萬元以上(含)的企業,獎勵5萬元。
2、當年畝均稅收4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不含)的企業,通過績效提升舉措,當年畝均稅收增幅超過10%和20%的,分別獎勵5萬元和10萬元。
3、當年畝均稅收首次超過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畝均稅收超過100萬元之后,每提升50萬元,獎勵20萬元。
上述政策獎勵金額以企業上繳該年度稅收歸屬區級財政收入為上限。
4、主營業務收入以區統計局提供數據為準。稅收總額以稅務局數據為準。用地面積以國土局認定數據為準,可提供租賃
合同或第三方實測認定報告。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核及下達撥付資金
第五條申報材料
1、崇川區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用地面積相關佐證材料;
4、信用承諾書;
5、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企業必須恪守誠信,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所有復印材料一律加蓋單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諾書。以上材料須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由所在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后報送區發改委。
第六條初審
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負責受理所屬區域企業的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在“崇川區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表)“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欄內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區發改委。
第七條審核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崇川區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表)區級部門審核欄中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八條資金撥付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初步確定項目的補助單位及金額。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后(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請區政府批準。區發改委根據區政府的批復,向區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區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發改委。區發改委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所屬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按照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項目資金撥付時,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和項目單位簽訂協議書,確保單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設外,不遷出崇川區或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稅收至崇川區外,否則一律收回補助金額。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九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對獲得補助資金的企業(項目)進行跟蹤管理,依據規定使用資金。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實施細則由區發改委和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情況變化,由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組織修訂。
第十一條崇川發改發〔2014〕12號《關于印發崇川區工業經濟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在本細則實施之日同時廢止。
附表1:崇川區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資金申請表
附表1:
崇川區企業提質增效率項目資金申請表
填報時間:年月日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蓋章)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經辦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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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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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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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值 |
應稅銷售收入 |
用地面積(畝) |
稅收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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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績 |
增長% |
實績 |
增長% |
實績 |
增長% |
實績 |
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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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獎勵事項 |
申報獎勵金額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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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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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發改委意見: (公章) 年月日 |
區財政局意見: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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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申報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實、有效,且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內無違法和失信行為。如違反上述承諾,將退回獎勵所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簽章)
年月日
附件4: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綠色發展類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支持鼓勵可持續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推進市區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通政發〔2018〕50號)、《2017年南通市市級生態建設專項資金扶持政策》(通環規〔2017〕8號)和《市級生態建設專項資金(綠色發展項目)管理實施細則》(通經信發〔2016〕202號)等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綠色發展類項目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綠色資金”),由區級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定向使用、突出重點、引導激勵、透明公正、科學監管的原則。專項用于推進轄區范圍內工業、非工業企業節能降耗、綠色發展,發展循環經濟,鼓勵實施綠色制造戰略,主要支持示范性、導向性的綠色發展重點項目。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補助標準
第三條申報綠色資金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區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滿一年以上;
2、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3、企業重視節能降耗、綠色發展工作,能源管理制度完善,包括原始記錄、計量器具、統計臺帳等,定期開展教育培訓;
4、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市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要求,新設備投資達到一定規模。項目投產后社會及生態環境示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顯;
5、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和失信行為。
第四條補助標準
1、對新設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年節能量超100噸標煤的項目,按設備投資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補助,已獲得國家、省、市補助項目不可申報區級補助。
2、主管部門可綜合考慮企業稅收增長情況、享受各類扶持情況、當年度預算安排情況等因素,對企業享受綠色資金的額度進行調整。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核及下達撥付資金
第五條項目申報
區發改委和財政局每年聯合下發申報通知。企業申請綠色資金應提供如下材料:
1、崇川區綠色發展類項目資金申請表;
2、項目實施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情況、項目水平和產品檔次、資源與能源耗用分析、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等);
3、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企業必須恪守誠信,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所有復印材料一律加蓋單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諾函。
第六條審核
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負責受理所屬區域企業的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匯總上報區發改委。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擬審核項目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復核審計,委托第三方節能審核機構對項目節能量進行審核,審計審核費用納入財政資金專項支出。審核通過項目,在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后,報請區政府批準。
第七條資金下達
依據區政府的批復,由區財政局下達綠色資金給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財政所。由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財政所將綠色資金撥付給企業。
項目資金撥付時,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和項目單位簽訂協議書,確保單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設外,不遷出崇川區或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稅收至崇川區外,否則一律收回補助金額。
第四章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第八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應定期對申請專項資金的企業(項目)進行跟蹤管理,督促企業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依據規定使用項目資金,規范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實現項目預期目標。
第九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對獎勵項目進行督查,并實施績效評價。區財政局要加強資金財務監管,對資金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再評價。綠色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綠色資金等行為,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實施細則由區發改委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崇川區綠色發展類項目資金申請表
附表1:
_______年度崇川區綠色發展類項目資金申請表
企業名稱(蓋章):單位:萬元、噸標煤、萬美元
申報單位情況 |
單位地址 |
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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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總能耗 |
耗電量 |
工業總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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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財務數據 |
資產總額 |
銷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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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率(%) |
上交稅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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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情況 |
項目主要 內容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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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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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周期 |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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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費用 |
項目總投資 |
設備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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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約資源實物量 |
年節能折標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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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 |
(公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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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發改委意見: (公章)年月日 |
區財政局意見: (公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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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申報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實、有效,且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內無違法和失信行為。如違反上述承諾,將退回獎勵所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簽章)
年月日
附件5: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兩化深度融合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落實《南通市發展工業互聯網,推動企業“上云”三年行動計劃》,增強創新引領能力,推動我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區政府《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崇川政辦發〔2019〕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兩化深度融合項目包含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星級上云、工業互聯網(互聯網+制造業)融合創新試點示范以及企業信息化項目。
第三條扶持資金按照“資金引導、重點突出、注重績效、公正規范”的原則進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補助標準
第四條資助標準
1、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
2、對新認定的省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獎勵8萬元。
3、對新認定的市工業互聯網(互聯網+制造業)融合創新試點示范企業,獎勵10萬元。
4、對軟硬件實際投入100萬元及以上(軟件投入比例須超過30%)且已竣工的企業信息化項目,按確認后的開票金額15%給予補助,單體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一事項涉及兩項以上獎勵政策的,從高但不重復享受。
第五條申報條件
1、在我區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3、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4、近3年內無嚴重違法和失信行為。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核及下達撥付資金
第六條項目申報
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發布項目申報通知,組織企業申報。項目申報企業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將申報材料報至區發改委。授牌認定類項目免申報。
企業須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崇川區兩化深度融合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表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項目實施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情況、項目投入清單(附購置技術、設備、軟件等采購合同及購置發票)、項目投入后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等;
4、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
5、信用承諾書,企業要對自身的誠信狀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違約責任出具書面承諾;
6、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
企業要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和誠實守信原則提供申報材料,所有復印材料一律加蓋單位公章。
第七條初審
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負責受理所屬區域企業的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在“崇川區兩化深度融合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表)“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欄內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區發改委。
第八條審核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并委托第三方對申報項目進行專項審計,審計費用納入財政資金專項支出。審核完成后,在“崇川區兩化深度融合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表1)區級部門審核欄中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九條資金撥付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初步確定項目的補助單位及金額。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后(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請區政府批準。區發改委根據區政府的批復,向區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區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發改委。區發改委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所屬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按照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項目資金撥付時,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和項目單位簽訂協議書,確保單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設外,不遷出崇川區或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稅收至崇川區外,否則一律收回補助金額。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對獲得補助資金的企業(項目)進行跟蹤管理,督促企業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依據規定使用項目資金,規范財務管理,實現項目預期目標。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實施細則由區發改委和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二條崇川發改發〔2014〕12號《關于印發崇川區工業經濟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在本細則施行之日同時廢止。
附表1:崇川區兩化深度融合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附表1:
崇川區兩化深度融合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蓋章)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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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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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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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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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企業主要財務指標 |
指標名稱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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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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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債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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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凈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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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營業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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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潤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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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繳稅收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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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息化項目內容 |
1、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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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起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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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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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軟件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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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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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軟件投入占總投資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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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開票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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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項目預計效益 (2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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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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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發改委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區財政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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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申報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實、有效,且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內無違法和失信行為。如違反上述承諾,將退回獎勵所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簽章)
年月日
附件6:
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我區企業轉型升級,增強創新引領能力,根據區政府《崇川區關于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崇川政辦發〔2019〕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包含首臺(套)重大裝備、企業技術中心、企業信用管理貫標。
第三條扶持資金按照“資金引導、重點突出、注重績效、公正規范”的原則進行使用和管理。原則上不能與市級以上獎勵重復申報。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補助標準
第四條資助標準
1、對新認定的市級首臺(套)重大裝備獎勵10萬元。
2、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獎勵20萬元。
3、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對通過南通市企業信用管理貫標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貫標企業中當年度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師證書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獎勵到企業,由企業發放給個人。
第五條申報條件
1、在我區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3、符合本細則規定的資助條件;
4、近3年內無嚴重違法和失信行為。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核及下達撥付資金
第六條項目申報
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發布項目申報通知,組織企業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將申報材料報至區發改委。授牌認定類項目免申報。
申請助理信用管理師獎勵的須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崇川區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表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信用管理貫標證書復印件;
4、助理信用管理師證書復印件;
5、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師證書人員工資單及社保證明;
6、信用承諾書,申報企業要對自身的誠信狀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違約責任出具書面承諾;
7、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
申報企業要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和誠實守信原則提供申報材料,所有復印材料一律加蓋單位公章。
第七條初審
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負責受理所屬區域企業的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在“崇川區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表)“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欄內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區發改委。
第八條審核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崇川區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表)區級部門審核欄中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九條資金撥付
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初步確定項目的補助單位及金額。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后(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請區政府批準。區發改委根據區政府的批復,向區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區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發改委。區發改委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所屬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按照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項目資金撥付時,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要和項目單位簽訂協議書,確保單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設外,不遷出崇川區或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稅收至崇川區外,否則一律收回補助金額。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各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對獲得補助資金的企業(項目)進行跟蹤管理,督促企業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依據規定使用項目資金,規范財務管理,實現項目預期目標。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實施細則由區發改委和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情況變化,由區發改委會同財政局組織修訂。
第十二條崇川發改發〔2014〕12號《關于印發崇川區工業經濟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在本細則施行之日同時廢止。
附表1:崇川區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附表1:
崇川區企業創新促轉型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蓋章)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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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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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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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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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企業主要財務指標 |
指標名稱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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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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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債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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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凈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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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營業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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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潤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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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繳稅收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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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貫標證書編號 |
發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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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師證書人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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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證書編號 |
發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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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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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開發區、觀音山新城)初審意見: (公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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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發改委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區財政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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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申報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實、有效,且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內無違法和失信行為。如違反上述承諾,將退回獎勵(補助)所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簽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