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5年省級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蘇農科〔2025〕5號)文件精神,依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農業綠色發 展,強化資源統籌、政策協同,穩定提高秸稈機械化還田質量,推動秸稈綜合利用的發展,從而達到基本杜絕秸稈露天焚燒,促進農村環境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續、可復制和可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路線、模式和機制。
二、支持內容和補助對象
結合我區實際,省補資金用于稻麥等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用于秸稈機械化還田(包括犁耕深翻)的,原則上補助給按作業標準實施全量秸稈機械化還田的實際種植戶。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涉農街道要高度重視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須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相關組織工作,確保上報數據真實、準確,不得漏報、錯報。
(二)加大政策宣傳。制定方案,部署工作、落實面積,
開展秸稈機械化還田等技術培訓和指導,實地檢查還田質量和效果,組織還田結果結報。
(三)開展第三方核查。對秸稈機械化還田(犁耕深翻)做好核查工作,核查結束后出具核查報告,對核查結果真實性負責。同時主動接受市級監督檢查。
(四)加快撥付進度。及時兌付補助資金,原則上夏季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資金兌付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 秋季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資金兌付截止時間為次年3月31日。補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系統直接兌付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為單位組織或其他類型的直接兌付到銀行賬戶),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補助。
四、資金使用與管理
( 一 )資金分配。根據我區實際,省補資金主要統籌用于秸稈機械化還田。對實施秸稈機械化切碎并全量還田的,給予每畝40元(含上級補貼)的經費補貼,由機手(農業經營主體)向所在村(社區)、街道申報,并經初審匯總報區審核后發放。
(二)組織實施。在“三夏”、“三秋”收割期間,相關部門和各涉農街道農業部門要建立技術指導和巡查隊伍,深入田間地頭,指導農民開展秸稈機械化還田,幫助解決還田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
(三)使用周期。財政部門應當加快預算執行,及時兌現獎補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主動服務、工作前移,做好補貼的申報、核查和資金發放工作,提高資金預算使用的精準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了保障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順利開展,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負責協調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協調、督促檢查。各涉農街道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規范指導,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二)嚴格資金執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財政局要加強資金一體化監管,補助流程辦法按往年執行并做適當優化。各涉農街道突出公開公示,“陽光操作”,落實好村級確認統計,鄉鎮審核、匯總、公示。及時有效解決來信來訪,防止輿情發生。
(三)規范項目管理。各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各相關涉農街道要規范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創建方案、協議、總結等文檔和圖片資料,裝訂成冊、歸檔管理。同時要強化責任監督,規范實施要求。
南通市崇川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南通市崇川區財政局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