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培育全市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的意見(試行)》已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南通市委辦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日
關于培育全市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的意見(試行)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打造一批鄉村振興示范,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現就培育我市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1)規劃引領。堅持先規劃后建設,準確把握鄉村振興內涵,遵循鄉村發展規律,科學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加強建設設計,高標準高水平引領鄉村建設。
(2)產業優先。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壯大經營主體,打造特色產業,培育新型業態,發揮產業帶動作用,促進農民和村集體雙增收,增強鄉村活力。
(3)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鄉村振興既有成果,結合鄉村實際,謀劃發展方向,塑造特色顯明的鄉村振興板塊,避免千村一面。
(4)統籌兼顧。全面落實鄉村振興總體要求,集中打造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經營方式創新、特色產業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的綜合示范。
(5)整體聯動。構建“市抓統籌、縣級主導、鎮級落實、村級主責、群眾參與、社會共建”的協同建設機制,凝聚鄉村振興建設合力。
二、建設目標
鄉村振興示范村是指“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個方面建設成效綜合性強、示范性好、集聚度高的村。
鄉村振興先進村是指“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單個方面建設成效示范性好、引領性強、公認度高的村,具體分為5類。
到2021年底,全市建成50個鄉村振興示范村;50個鄉村振興先進村,其中產業興旺類、生態宜居類、鄉風文明類、治理有效類、生活富裕類各10個。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100個鄉村振興示范村;250個鄉村振興先進村,其中產業興旺類、生態宜居類、鄉風文明類、治理有效類、生活富裕類各50個。
三、基本條件
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培育對象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一)黨建領航:村“兩委”班子團結務實,有較強的戰斗力和執行力,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組織發動群眾能力較強。干群關系和諧,群眾積極性高。
(二)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具有一定區位優勢,距離南通市區、縣城、鎮區相對較近。
(三)環境狀況:完成村域內人居環境整治等基本任務,河道整潔,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有拓展建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等新業態潛力。
(四)文化底蘊:有一定的歷史和文化底蘊、民風民俗較鮮明。
(五)產業發展:農村經濟發展較好,至少有一個主導產業,村集體經濟實力較強。
四、建設要求
以規劃發展村莊為重點,實行片區化打造,推動全市鄉村振興示范“串點連線成片”,建設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集中呈現我市高標準農田、新型合作農場、特色產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廁所革命、鄉村旅游、農村住房、新型農村社區、鄉風文明、鄉村治理、農民增收致富等工作成效,引領全市鄉村振興。
(一)產業興旺。主導產業突出,發展特色鮮明。以種植業為主導產業的村,高標準農田面積占耕地面積70%以上,有達到一定的規模的連片高標準農田,土地規模經營比例不低于70%,農業機械化水平較高。建成新型合作農場,經營面積300畝以上,吸納本村村民從事勞動增加收入。擁有1個以上有潛力、能成長的特色主導產業,擁有農產品品牌1個以上。挖掘農業多種功能,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積極開展鄉村旅游,發展鄉村民宿。積極參與“千企聯千村、共走振興路”行動,與1個以上企業形成合作關系。積極支持與村有合作關系的農業產業聯盟成員單位發展。
(二)生態宜居。村莊整體形態整潔、美觀,宜居性好。保護、修復、提升村莊自然環境,營造優美和諧、具有本村特色的田園景觀。農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設管理有序,無村民新建住房非法占用耕地。傳統村落和傳統建筑有效保護利用。全面落實“河長制”,村內河道清潔、暢通,無黑臭水體。農村生活污水有條件的,必須接入污水管網,無條件的,必須建設分戶生態化處理設施。垃圾收運設施齊備、美觀,做到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100%,無旱廁,建有達標公廁。秸桿、農膜、農藥化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利用成效明顯,無分散式養殖場,畜禽污染有效處理。自來水、有線電視、網絡、電力入戶率全覆蓋,桿線架設有序美觀。建設內循環型“四好農村路”,村內道路標志標線齊全、管養到位,主干道配備路燈,建有生態型公共停車場地。鄉土自然,綠化覆蓋率35%以上,至少建成一座面積不小于1畝的公共綠地或小游園。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機制。建成省級綠美村莊。
(三)鄉風文明。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高。建有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建有常態化開放的文化體育設施。每季度開展農村基層理論教育。積極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群眾知曉率不低于90%。定期開展農村文化和體育活動。深化巾幗志愿服務,開展關愛婦女兒童活動。建有村級慈善工作站。應有特色文化、特色景觀。鄉土文脈、農耕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技藝、鄉風民俗挖掘保護傳承有序,建有村史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健全。加強道德典型選樹和宣傳,積極選樹“中國好人”“江蘇好人”。深入推進移風易俗行動。建成新型農村社區、南通市文明村、江蘇省衛生村。
(四)治理有效。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健全,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五星級”村(社區)黨組織建設走在前列。做到村黨組織書記、村主任一肩挑。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健全,作用發揮良好。村民小組自治機制健全,“三有三會”基層民主協商機制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執行到位,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建設方案制定和村莊建設規劃設計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農村技防基礎設施完善,基層網格隊伍健全,實現全覆蓋。發揮人大代表工作室、“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室等平臺作用。加強法治宣傳,堅持依法辦事,建有特色法治文化陣地,定期開展普法主題活動。村黨群服務中心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黨群服務中心環境美、功能全、服務優,讓村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便捷基本公共服務。
(五)生活富裕。村民收入穩定增長,村集體經濟強。農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縣(市)區平均水平10%以上。村集體經營年收入150萬元以上,增幅高于本縣(市)區平均水平。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權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年獲得分紅。村黨組織至少舉辦一項帶動群眾致富的項目,至少吸引一名鄉賢支持本村發展。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穩定脫貧,建立緩解相對貧困長效機制。
這五個方面綜合先進的村,確定為鄉村振興示范村。單項先進的村,分別確定為產業興旺類先進村、生態宜居類先進村、鄉風文明類先進村、治理有效類先進村、生活富裕類先進村。
五、建設程序
(一)組織申報。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12月底前組織申報。申報村要嚴格按照建設要求,提供建設方案,明確建設內容、項目、資金籌集方案、土地利用方案和建設周期,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縣(市)區政府擇優向市申報。申報示范村、生態宜居類先進村的,還應提供設計方案。每個縣(市)、通州區和海門區2021年申報鄉村振興示范村不少于10個;申報鄉村振興先進村不少于10個,其中產業興旺類、生態宜居類、鄉風文明類、治理有效類、生活富裕類各不少于2個。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依條件申報,不作數量要求。鄉村振興先進村建成后優先申報示范村。
(二)組織評審。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評分細則,組織開展評價,按照評價結果排名,確定鄉村振興示范村和先進村初步培育名單,報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審定后公布培育名單,下撥30%獎補資金。
(三)實施建設。建設期限原則上為一年。各村按照建設方案組織建設,鎮(街道)要加強指導服務。實行市、縣兩級領導掛鉤聯系村制度,確保一個村落實一名市領導、一名縣領導掛鉤。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第三季度組織對各村建設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良好的,報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審定后,下撥30%獎補資金。對推進工作不力的,進行約談,限期整改。
(四)成果認定。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評分細則,按照“寧缺勿濫”的原則,組織開展評價,總體評價結果達到90分以上的,作為鄉村振興示范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單項評價結果按一百分折算達到90分以上的,作為鄉村振興先進村,報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審定后,下撥40%獎補資金。未達標的,限期整改到位。
(五)年度復評。實行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復核評價,動態管理,年度復評不達標的,退出培育名單。評價周期3年。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建立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宣傳部部長,市政府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農辦、農業農村局,負責日常工作。成立五個指導組,分類指導推進工作。產業興旺指導組由市委農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生態宜居指導組由市住建局牽頭,鄉風文明指導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治理有效指導組由市委政法委牽頭,生活富裕指導組由市委農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評審、督查、成果認定、年度復評等工作由市委辦公室牽頭,統一組織、一次完成,不得過度留痕,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做好規劃設計。申報村要做好村莊規劃設計,合理安排高標準農田、新型合作農場、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四好農村路”、農村污水處理、鄉村旅游等,塑造富有魅力的鄉村景觀空間。
(三)統籌資金投入。高標準農田、“四好農村路”、綠美村莊建設工程、新型合作農場等項目和資金優先安排在鄉村振興示范村和先進村。市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每個示范村300萬元、先進村100萬的標準予以獎補,縣級財政按照不低于1︰1配套資金。市級出臺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揮實效。鼓勵各地出臺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支持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建設。
(四)強化用地保障。各縣(市)區要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保障設施農業發展。要專門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用于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建設。鼓勵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所獲土地增值收益、增加耕地獲得的占補平衡收益用于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的打造。
(五)加強督查考核。各掛鉤聯系市領導要深入農村,每兩月至少到掛鉤聯系村一次,開展實地督查指導,幫助協調解決問題。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各指導組,開展季度督查。市委、市政府組織召開季度點評會。將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建設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
(六)注重鼓勵激勵。全國文明村鎮、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國家森林鄉村、省文明村、省特色田園鄉村、省衛生村、省鄉村旅游重點村、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生態(綠色)村、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市文明村等榮譽首先從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中組織申報。鄉村振興示范村經市級評價達標的,或鄉村振興先進村達標后次年復評達標的,村書記崗位層級可直接提升一個檔次,給予其他村干部適當鼓勵激勵。鄉村振興示范村連續3年評價達標的,村書記優先推薦為全省“百名示范”村書記人選,優先選聘事業人員,優先考錄鄉鎮公務員和選拔進入鎮(街道)領導班子。
附件:1. 南通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
2. 南通市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評分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