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3456/2023-00259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崇川政辦發〔2022〕113號 | ||
| 成文日期: | 2022-12-31 | 發布日期: | 2022-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崇川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 ||||
各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市北高新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市駐區各單位:
為加強對全區藥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崇川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謝小兵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主任:成媛媛 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周衛平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沈 俊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文明辦主任、區融媒體中心主任
張 飛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陸春新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 祥 區委網信辦副主任
潘 瀟 區委編辦副主任
徐吉祥 區發改委副主任
施 鈺 區科技局副局長
周偉國 區工信局副局長
姚國泉 區民政局副局長
趙 江 區司法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徐 輝 區財政局副局長
林娟娟 區人社局副局長
楊玉玲 區農水局黨組成員、區委農工辦專職副主任
仲 甦 區商務局副局長
陳明祥 區衛健委副主任
繆永欣 區國資辦副主任
邱曉云 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孫 旭 自然資源和規劃崇川分局林業專職副局長
王建祥 崇川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王榮榮 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長
韓明智 區法院副院長
張 軍 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區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日常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張飛兼任辦公室主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盧丹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區藥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區藥品安全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督查全區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督促指導各街道(崇川開發區)及有關部門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推動藥品安全法治工作。加強對公眾藥品安全宣傳教育,開展藥品安全知識普及工作。
(二)將藥品安全工作納入區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為藥品安全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藥品安全委員會工作機制,及時傳達部署市藥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各街道(崇川開發區)建立健全藥品安全工作機制。
(四)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施重大敏感信息等報告制度,增強藥品安全工作合力。
(五)研究推進藥品高質量發展措施。
(六)指導一般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七)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區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一)區委宣傳部。指導新聞媒體開展藥品安全法律法規等公益宣傳;全面、科學、客觀、公正宣傳報道藥品安全狀況,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對藥品重大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藥品重大輿情處置。
(二)區委網信辦。負責配合市場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查處利用互聯網從事涉及藥品違法犯罪的行為;配合開展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追溯體系建設。
(三)區委編辦。根據上級部署要求做好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藥品安全監管涉及的機構編制工作。
(四)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支持藥品等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參與協調跨部門、跨領域涉及藥品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將藥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管理。
(五)區科學技術局。負責支持開展藥品研發創新和藥品安全科學研究,鼓勵藥品企業和科研單位聯合攻關;將藥品研發納入區科技計劃給予支持。
(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對藥品行業的指導,制定藥品行業發展規劃,鼓勵藥品生產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推進藥品行業轉型升級;做好區級醫藥儲備,加強應急藥品供應,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協同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苗應急儲備工作。
(七)區民政局。配合藥品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推動藥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服務行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引導和督促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規范有序運行。
(八)區司法局。指導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做好藥品安全制度建設工作;參與對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依法承辦區政府相關藥品安全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
(九)區財政局。負責將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提供經費保障;加強對藥品安全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支持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推動建立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加快藥品監管人才引進,助力提升藥品專業化監管能力。
(十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負責中藥材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加強中藥材從種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生產加工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區商務局。配合推進藥品流通行業高質量發展;配合、參與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一般藥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負責指導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履行藥品安全事件報告責任;加強安全用藥、合理用藥宣傳教育,指導督促醫療機構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促進合理用藥;負責對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使用環節的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建立一般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十四)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引導所監管國有企業按市場化方式參與醫藥行業重組并購,參與創新研發。
(十五)區行政審批局。依職權負責做好藥品行業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
(十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承擔區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安全事件應急演練;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對藥品零售使用、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化妝品經營環節開展監督管理;負責相關環節藥品安全舉報投訴受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環節藥品違法案件,組織查處和指導大案要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一般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依職責指導藥品行業市場主體登記工作,開展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價格、不正當競爭行為、信用體系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等市場監管領域的監督指導和行政執法工作,協同推進全區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七)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負責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處工作;對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規定移送的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及時進行審查;配合調查一般藥品安全事件,配合做好保護一般藥品安全事件現場工作;協助開展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建立完善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和一體化執法工作機制。
(十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崇川分局。負責對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其產品經營利用的監督管理。
(十九)崇川生態環境局。負責與放射性藥物有關的輻射安全與防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環境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區人民法院。負責對生產、銷售、提供假藥、劣藥等危害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參與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案件會商、協作配合等工作。
(二十一)區人民檢察院。負責指導對生產、銷售、提供假藥、劣藥等危害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依法辦理藥品安全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支持有關部門開展對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執法工作;參與建立完善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承擔區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規則
區藥品安全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批準。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