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3456/2023-00207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文號: | 崇川政辦發〔2023〕3號 | ||
| 成文日期: | 2023-01-20 | 發布日期: | 2023-01-2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關于印發《崇川區餐飲行業“瓶改管、氣改電”工作補充方案》的通知 | ||||
各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市北高新區管委會,區各直屬單位,市駐區各單位:
《崇川區餐飲行業“瓶改管、氣改電”工作補充方案》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崇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崇川區餐飲行業“瓶改管、氣改電”工作補充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餐飲行業“瓶改管、氣改電”工作,提升餐飲經營場所本質安全水平,結合工作實際,現對《崇川區餐飲行業“瓶改管、氣改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進行補充:
一、在2022年11月底前,與南通大眾燃氣有限公司簽定《非居民客戶管道燃氣工程配套協議》,且已繳納工程款的瓶裝液化氣餐飲商戶,其相關改造工程非因商戶主觀意愿及因素,未能在11月底前完成改造的,按照《工作方案》第五項第一條先行確認補貼資格,相應補貼待改造工程竣工并經屬地街道(開發區)、燃氣公司驗收合格并確認通氣后予以撥付。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氣改電”申請、確認配套施工費用等前期工作的餐飲商戶,非商戶主觀意愿和原因導致未能在11月底前完成改造的,按照《工作方案》第五項第二條先行確認補貼資格,相應補貼待電熱炊具購置到位并投入使用,由屬地街道核實后予以撥付。
二、使用閃點大于60攝氏度醇基液體燃料作為唯一燃料、提供合法購買憑證和燃料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且經相關部門認定符合安全規范的餐飲商戶,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改用管道氣簽約、確認配套施工費用,辦理開戶手續等前期工作的,參照《工作方案》第五項第一條先行確認補貼資格,相應補貼待改造工程竣工并經屬地街道(開發區)、燃氣公司驗收合格并確認通氣后予以撥付。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改電申請、確認配套施工費用等前期工作的,參照《工作方案》第五項第二條先行確認補貼資格,相應補貼待電熱炊具購置到位并投入使用,由屬地街道核實后予以撥付。
三、上述補貼資格最晚至2023年3月31日24時,逾期未完成改造的,補貼資格自動失效。
四、本政策解釋權歸南通市崇川區商務局、崇川區財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