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貫徹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區司法局根據國務院、省、市和區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決策部署,結合崇川區法治政府建設現狀,制定了《南通市崇川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二、編制過程
文稿的起草,充分考慮了“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目標和要求。為增強《計劃》的科學性,便于操作,我們根據《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結合崇川實際,對今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任務和責任單位進行明確,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初稿形成后,又通過發函的形式向區各相關部門征求了意見并進行修改,形成上會稿。
三、主要內容
《計劃》在結構安排上總體分為八個部分,三十二項具體舉措。
第一部分: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護航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主要包含四項舉措:一是深化機構改革;二是推進“放管服”改革;三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四是強化涉企行政合規指導。
第二部分:優化完善制度供給,推進政府治理規范化法治化。主要包含三項舉措:一是積極推動重點領域立法;二是加強和規范備案審查工作;三是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第三部分: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主要包含三項舉措:一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二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三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執行評估反饋。
第四部分: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主要包含五項舉措:一是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創新;二是推進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三是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四是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五是優化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第五部分: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主要包含三項舉措:一是抓好重點領域風險排查化解;二是加強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三是依法分級分類施策處置突發事件。
第六部分:著力矛盾糾紛調處化解,著力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主要包含四項舉措:一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二是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三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四是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平。
第七部分: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促進權力規范透明運行。主要包含四項舉措:一是推動多元監督形成合力;二是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四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
第八部分: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主要包含六項舉措:一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二是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三是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中期評估;四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五是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六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