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2024年下半年,江蘇省及南通市先后開展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涉及到的部門、職責以及不同等級下的預警響應措施均有調整。基于上述原因,我局于2024年10月下旬啟動了預案的修編工作。
二、修訂過程
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預案修訂了《崇川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版)》(以下簡稱“2025年版預案”)。已向各部門和街道(開發區)征求意見,共收到20條反饋意見(財政局1條、市政局9條、城管局1條、農水局1條、商務局1條、公安分局5條、永興街道2條),反饋意見主要涉及部門職責分工等內容,13條予以采納、5條部分采納,2條不予采納(詳見附件1)。會前我局向23個部門和各街道(開發區)征求申報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意見,各單位均同意提交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三、預案框架和主要內容
2025年版預案以省、市級預案為指導,總體框架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警級別與啟動響應、應急豁免、應急終止、應急保障、預案管理、附則等重點內容。
(一)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區指揮中心)負責全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發生或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區長擔任總指揮,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區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局,由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決策部署,組織開展全區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二)預警級別與啟動解除
結合污染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等因素,預警劃分為3個等級,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根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發布的預警通知,區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當重污染天氣加重時,高等級預警發布后,低等級預警自動解除;當空氣質量改善到黃色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未來36小時空氣質量保持或好轉時,根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通知,及時解除預警及應急響應。
(三)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預警發布等級,實行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響應措施分為健康防護措施、倡議性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減排措施,強制性減排措施內包括工業減排、揚塵減排和其他措施(機動車減排、加油站裝卸作業、秸稈禁燒、禁止露天燒烤、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等方面內容。
(四)應急豁免
污染治理水平國內領先,以及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符合《江蘇省秋冬季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管理辦法》等文件相關規定的企業,可評定為豁免企業,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工業企業豁免名單由生態環境局會同工信局確定,施工工地豁免名單由城管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市政局、農水局等共同確定,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單位名單由住建局、市政局、城管局等共同確定。
(五)預案管理
我區可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重點檢驗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執行等情況,切實提高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