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健全濠河景區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聯動機制的解讀
一、背景說明
為進一步優化濠河景區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屬地街道綜合執法工作關系,建立順暢高效的常態化協調聯動機制,營造“更整潔、更有序、更安全、更美麗”的景區環境。根據《關于調整濠河景區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通辦〔2021〕52號)、《南通市濠河風景名勝區條例》(蘇人發〔2022〕27號)等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健全濠河景區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聯動機制。
二、目標定位
堅持“區級統籌、景區負責、部門聯動、屬地配合”的四級響應機制,按照有利于景區與各關聯單位綜合執法工作“更高效開展溝通銜接、更有效降低違法影響”的原則,以提高綜合行政執法協作配合水平為重點,強化協調聯動,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綜合行政執法水平,形成執法管理更規范、更順暢、更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組織體系
建立景區綜合行政執法聯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濠河辦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政府辦、濠河辦、城管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屬地街道、養護單位等作為成員。聯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濠河辦,由濠河辦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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