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務好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為出發點,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為支撐點,以解決當前法治政府建設短板弱項為切入點,全面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創新突破,為新征程上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崇川新實踐走在前列提供堅強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內容
工作計劃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內容。
一是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體現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壓緊壓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責任,深入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述法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積極爭創第三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參加第三批江蘇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
二是完善政府治理體系,推動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貫徹落實《南通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崇川區貫徹落實南通市2024“營商環境提升年”行動方案(“萬事好通”3.0版)的實施方案》,為各類經營主體全生命周期發展提供更優環境;依法穩妥化解房地產、金融、地方債務等領域風險,深入開展化工及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三是順應高質量發展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立法民意征集機制作用,拓寬市場主體參與立法渠道,積極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合法性審核、備案監督等工作。
四是深入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專項監督;全面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編制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全面厘清行政執法責任;加強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探索在跨部門聯合執法、綜合查一次等方面形成制度機制,減少行政執法對企業的打擾。
五是強化訴源治理,完善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機制;開展行政爭議多元化解工作,建立“源頭預防-訴前分流-訴中化解”的全鏈條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機制;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新實踐,強化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多層次、寬領域調解組織建設。圍繞預防、受理、辦理、監督追責、維護秩序“五個法治化”,進一步優化信訪工作理念思路、體制機制和方法手段。
六是加大監督制約力度,保障行政權力依法規范透明運行。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的指導和監督,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制度;基本建成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推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向街道進一步延伸;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促進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法治政府建設監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