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原崇川、原港閘區兩區合并后,我局對兩區民政領域相關政策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規范、完善和統一:
(一)救助方面
1、原兩區在執行上級相關政策上存在一些差異,例如重殘兩項補貼的部分人員發放標準上、困境兒童保障的發放方式和政策銜接上存在差異;
2、原崇川區近年來在全市率先實施了一些救助福利政策,如低保、特困對象的實物救助政策、低收入家庭重點人員的定量救助、春節慰問福利政策等,原港閘區無同類政策,同類人員不享受相關福利保障;
3、原港閘區將臨時救助審批權限進一步下放至街道,原崇川區下放力度較小;
4、機構改革后,醫療救助職能已經劃轉至其他專業部門,原兩區實行的相關救助制度需要調整和歸并整合。
(二)養老方面
1、原兩區在執行上級相關政策上存在一些差異,例如百歲老人的認定時間、居家和社區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的部分人員補貼標準、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運營補貼等政策上存在差異;
2、原崇川區近年來開展的一些工作,如養老智慧服務平臺的設立、老年人護理補貼的發放等,原港閘區未開展相關工作。
二、編制原則和依據
綜合上級相關政策導向以及原兩區當前政策實施實際情況,我們按照“有利于提高困難群眾獲得感、有利于崇川民政業務工作平穩過渡”的導向,本著相同類別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針對兩區相關政策不一致的地方進行了調整,形成了以下方案。按照本方案調整實施后,經測算,全區每年需多增加財政支出約58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救助方面(年增加財政支出270萬元)
1、城鄉低保水電補貼提高至50元,涉及人員約1148戶,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70萬元;
2、季度實物救助涉及原港閘區同類人員約750人,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30萬元;
3、春節低收入家庭慰問涉及原港閘區相關對象約169戶,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8.5萬元;
4、低收入家庭重點人員定量救助涉及原港閘區相關對象約176人,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90萬元;
5、低保內重殘生活補貼標準提高涉及原港閘區同類人員約163人,每年需新增資金約7萬元;
6、低保外重殘生活補貼調整涉及原港閘區相關人員約305人,每年約新增資金42萬元;
7、低保、低收入內重殘護理補貼調整涉及原港閘區相關人員約200人,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20萬元。
(二)養老方面(年增加財政支出315萬元)
1、部分政府購買服務對象補貼標準提高50元,涉及原港閘約2262人,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136萬元。
2、擴大老年人護理補貼范圍,涉及原港閘同類人員約560人,每年大約需增加資金134萬元。
3、擴大智慧養老服務平臺服務范圍,服務對象新增原港閘近8000人,每年大約需增加平臺運行管理費45萬元。
三、經費來源
以上政策調整,建議從今年10月1日起執行。原支付渠道不變,新增的費用由區財政全額負擔。
